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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致檀圩父老乡亲一封信 各

    信息发布者:张超鸿
    2020-01-28 14:17:53   转载
     各位父老乡亲:  

           近期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。 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,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已于2020年1月24日23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。为有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,确保健康平安过大年,温馨提醒大家做好以下几点:  

    1.要通过官方渠道关注传染病的疫情信息,正确、科学认知疾病。

    2.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,如电影院、商场、酒店等,不参加聚会、聚餐等集体活动,不走亲访友,少吃一顿饭,亲情不会淡。必须外出时建议佩戴医用口罩。注意正确的口罩佩戴方法,不要重复使用口罩。口罩不是保险箱,减少外出、不在人流较多的场所活动才是关键。  3.近期去过武汉或者接触过从武汉回来的人,应在家居住观察14天,并向所在村委(居委)报备。一旦出现发热(腋下体温≥37.3℃)、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要提高警惕,第一时间戴上口罩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,同时告知医生类似病人或动物接触史、旅行史等。要避免接触他人,途中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 

     4.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,勤洗手,勤通风,不随地吐痰;咳嗽或打喷嚏时注意遮掩,用纸巾、弯曲手肘内侧等遮住口鼻,避免用手直接触摸口、鼻或眼睛,并尽快洗手。

    5.不要接触和食用野生动物,避免与牲畜接触。食物煮熟煮透,尤其是肉类、蛋类要彻底煮熟后食用。

    6.全镇集市、集会、大型活动等一切群众文化活动取消;全镇歌舞娱乐场所、网吧、图书室、博物馆、美术馆、剧院、电影院等室内文化娱乐场所暂停对外开放;全镇农家乐(民宿)、小宾馆、旅社、洗浴、桑拿、按摩场所等暂时停止对外营业。室外景区、公园等场所经营管理单位要做好全面清洁消毒。

    7、禁止举办群体性宴席。自2020年1月26日起在疫情防控期间,镇内各餐饮单位不得承办群体性宴席(零餐除外),已预订的,要与客人沟通及时退订或延期举办,全额退还订金,并不得收取任何名义的违约金。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,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的举办者和承办者应当自觉遵守通知要求,配合疫情控制措施予以停办,减少疫情传播途径。对违规组织群体性聚餐活动的举办者、承办者等相关人员,将依据《传染病防治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查处,并列入经营黑名单;构成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。希望各位父老乡亲进一步提高自我保护、自我防护意识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祝大家新春愉快,阖家幸福!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         灵山县檀圩镇人民政府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0年1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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